政策大全

购房政策

限卖

2017年5月20日24时之后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房,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2年(法人单位3年)方可转让。市区定销商品房、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,继承、直系亲属间赠与、房产归并等不受该项规定限制。因不动产权证的更正、补证、换证或等原因导致登记日期发生变化的,以同一产权人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为起算时间。

 

凡是在2023年1月1日后在市区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5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,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,出售的原有住房可不受“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”的限制,按“先买后卖”顺序“卖旧买新”。

目录

业务专区

WXHOUSE

电子杂志

个人中心